2017第十一届中国杯帆船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及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主办,由香港游艇会、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及深圳万科浪骑游艇会提供官方基地服务。于2017年10月26日-10月29日在中国深圳及香港水域举行为期四天的比赛。
航行细则
1.比赛规则
1.1 2017中国杯帆船赛将遵循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 2017-2020)的规定。
1.2 本次比赛不采用任何国家机构规定。
1.3 世界帆船联合会(World Sailing)第四类离岸赛特别规则规定除第4.2.6条(要求随船配备暴风帆)外, 适用于所有40.7,IRC和HKPN 组别的船只
1.4 最新IRC 规则 第 A,B 及 C 部分- 除 22.4 条外,选手数量及体重将不设限定。如系数是按统一设计船型发布的需遵守规则第 22.4.1 条
1.5 香港帆船运动总会(HKSF)HKPN 让分制系统(包括 HKPN IPS-对提升表现的罚则,以及俱乐部自有或共有J80系数)
1.6 J/80统一设计船型级别规则
1.7 FarEast 28R 统一设计船型级别规则适用于亚帆联杯龙骨帆船赛组。
1.8 除符合安全设备要求外,所有船只必须携带甚高频无线电收发器,并具备传输及接收72和76频道(附加16频道)的能力。
1.9 RRS63.7更改为:如果规则之间有冲突,国际仲裁将会按照最公平的解决方式裁决相关船队。
1.10 RRS 67 损坏
如参加比赛的船只之间发生事故,任何法律责任或索赔事项不在抗议委员会的考虑和管辖范围内。
接受了处罚或退赛的船只不承担赔偿责任。
1.11 RRS 78 遵守级别规则
竞赛委员会可在任何时候检查或测量任何船只或个人设备。船只和个人设备的内容在设备规则中有定义。
1.12 根据RRS 70.5国际仲裁的决定将会作为最终结果。
1.13 增加航行细则附录Q –将采用水上判罚。
1.14 本航行细则附中文及英文版,如两者出现不同意见,英文为优先语言。
2.参赛者公告
直至2017年10月26日9:00时之前,参赛者公告将会张贴在香港游艇会的公告栏上。其后会张贴在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的公告栏上。
3.航行细则的更改
关于航行细则的任何更改,将于受影响的比赛场次预告信号前两小时公布,或,如在海上作出更改,起点船上将会展示“L”旗及将于各参赛船只预告信号前通过甚高频对讲机(VHF)进行通知。
4.赛事日程安排
4.1 中国杯帆船赛每个比赛日第一场比赛的预告信号时间安排如下:
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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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比赛日 辛普森拉力赛 – 香港至深圳 | 9:00第一次预告信号 |
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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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比赛日 | 10:00第一次预告信号 |
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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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比赛日 | 10:00第一次预告信号 |
2017年10月29日星期日 |
|
第四个比赛日 | 10:00第一次预告信号 |
4.2 每个组别最多将会有8场比赛。
4.3 在预告信号发出前至少五分钟,起点线将会展示橙色旗帜并伴随一声音响,以提醒船队一轮或者下一场比赛即将开始。
4.4 如风暴警报信号3级或以上于香港生效,第一场拉力赛将不会起航。
4.5 在比赛的最后一天,14:00之后将不会再发出预告信号。
5.级别旗号/摄像和电子设备/岸上信号
5.1 帆号和级别标志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所有统一设计组的船只需要在主帆上展示其级别标志(如有)。
所有船只需要在主帆和球帆上面展示其帆号,除非级别规则里禁止. 在球帆上展示帆号。
船只所有帆上的帆号需保持一致。特殊情况下,仅组委会的许可允 许船队变更帆号。任何该许可需要以书面形式告知。
5.2 组委会可能会要求船队在船上安装摄相机,录音设备或者定位设备。
5.3 违反航行细则第5点的规定可以不成为被其他船队抗议的理由。但竞委会可能会对违反第5点规则的船只做出20%分数的处罚且无需审理。这更改了RRS 63.1以及44.3。
5.4 RRS44.3(c)修改如下。
第二句:删除“当航行细则中没有注明加罚的名次数时,该数值应为DNF对应分数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并替换为:“当航行细则中没有注明加罚的名次数时,该数值应为无处罚分数和DNF分数的差值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
5.5 级别旗帜如下:
场地 A 场地B
这些旗帜将会被用来做所有级别的预告信号。
5.6 根据参赛船只的数量,两个不同级别或组别可能会一并起航,在此情況下,两个级别/组别的旗号将于预告信号发出时一同升起。
5.7 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内的岸上信号将在码头入口处的旗杆上展示。
5.8 当AP旗(应答旗)在岸上展示的时候,比赛中的信号AP旗中的“1分钟”将会替换为“不少于60分钟”。
6.比赛区域
6.1 拉力赛将于香港东部“青洲”及“癞痢仔”附近海域启航前往中国南部的大亚湾。
6.2 其余所有比赛在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对出大亚湾海面及附近海域举行。
7.比赛航线
7.1 有关比赛用的航线,将会从附表A中选出。附表內容和附注属于本航行细则的一部分。
7.2 比赛各组/级别选用的航线将最迟于预告信号发出前在起点船上通过展示级别旗和航线板的方式展示。
7.3 航线公告
在预告信号发出之后,其第一航段的大致罗经方位将会很快展示。起点船将通过将各级别以及其对应的航线以板的形式展示来告知各级别的航线安排。这改变了RRS 27.1。
7.4 当遇到门标时,船只需要从上一标的方向通过从S标和P标之间,然后绕任意门标。
8.浮标
8.1 比赛航线将会采用红色、黄色、橙色或黑色充气浮标(可能会系上组委会浮标套),政府航海浮标,地理特征或岛屿为标记。拉力赛和环岛/几何比赛中,可能摆放充气浮标作为第一个上风标。
8.2 如果旗帜W在起点船上展示,则表示在航线中新增加了第一标。
该浮标将位于起航线上风。
在W旗下面的彩色旗将展示环绕的方向。
8.2.1 如果W旗下面的是红旗,该标为左舷环绕。
8.2.2 如果W旗下面的是绿旗,该标为右舷环绕。
8.3 逆风/顺风,梯形或几何航线,
8.3.1 1标,1(S) 标,4(S,P)标和B标为方形浮标。
2标,2(S) 标,3(S,P)标为三角形浮标。
5标为橙色圆柱浮标。
8.4 起点左侧标为一个浮标或设在工作船或者竞委会船上的一面橙色旗帜。
8.5 终点左侧标为圆柱标或者竞委会船上的一面橙色旗帜。
9.列为障碍物的范围
9.1 任何时候,包括非比赛的时候,帆船应小心避免与商用船只作近距离行驶。为此,所有航行中总长度超过40米的商船(对于拖船,这个长度是从拖船的船头到被拖船的船尾距离),必须于商船周边设一个“行驶禁区”(详列如下)。按照RRS 19, 此“行驶禁区” 列为障碍物。
9.1.1 在外海航行时,“行驶禁区” 指:
· 船只前方200米或船只两倍长度(以较长为准);被拖船则为100米
· 船只左右方100米或船只两倍宽(以较宽为准)
· 船只后方50米
9.2 当一只帆船被指控触犯了航行细则第9.1项中任何条款,其他参赛船只或竞赛委员会可向该船提出抗议。如果被抗议的船只一经被证实违反了航行细则第9.1项,抗议委员会可以作出决定,调整该帆船的得分或完成时间,或作其它安排,包括取消资格。
9.3 航行细则第9项的目的是根据国际帆联帆船比赛规则(RRS)的精神和国际海上防止碰撞条例(IRPCAS)提供一个安全、公平的竞赛平台。此航行细则并不会免除参赛船的义务:不得阻碍任何只限航行于狭窄的航道或水道或在航行时需时减速或改变航线的商船。
10.起航
10.1 比赛将按照RRS 26信号起航。预告信号会于起航前五分钟发出。
10.2 各级别的起航顺序不固定。
10.3 起航线是起点船橙色旗帜与左侧标之间的连线。如在起航线上布设有内侧标,该标将被视起点船的延伸。船只不能在起点船和内侧标之间通过。
10.4 任何参赛船只,如其级别/组别的准备信号尚未发出,必须远离起航区。任何参赛船只如违规或阻碍正准备起航比赛的船只,竞赛委员会或国际仲裁有权抗议此违规船。
10.5 如船只在其起航信号发出后10分钟内没有完成起航,将被记为“没有起航”(DNS)而无需审理。此更改了规则A4。
10.6 在展示国际旗号“X”的同时,竞委会可能会通过比赛对讲机频道通报抢航的船只。如没有通知或延迟通知将不作为要求补偿的条件。
10.7 如在起航信号发出前2分钟该起航组有船只的船体、船员或设备已越过起航线,竞委会将尝试通过VHF甚高频对讲机72频道呼叫其帆号。如没有呼叫,或时间上有误差,将不作为要求补偿的条件。这更改了规则62.1(a)。
10.8.被召回的级别/组别要轮侯至其它各级别/组别完成起航后才会重新开始起航程序。被全体召回的级别/组别的预告信号将是最后一个级别/组别的起航信号。(这修改RRS 29.2和竞赛信号“第一替代旗”)。假如有多个级别/组别被全体召回,被召回的级别/组别的新起航次序将根据其原本的起航顺序。
11.更改下一赛段
航线I2-I4, O2-O4, 5-16(环岛赛除外)竞赛委员会可依规则33摆放不同颜色的新标记至新的位置,并于适当时间尽快移走原本的标记,以改变下一赛段。虽然新的标记可能尚未摆放在正确位置,但改变下一段赛程的讯号会于领先的船只开始该赛程之前发出。其后若因为要保持航线的形狀而调整后续标记的位置时,将不会发出任何讯号。随后变动时若要替换一个新的标记,它将被原本的标记替代。
12.终点线
12.1 除因要缩短航线外,每场比赛的终点线位置都列明于比赛选用的航线表上。
12.2 比赛的终点线右舷为悬挂橙色旗的终点船和另一则终点标间的连线。
12.3 航线1的终点线位于N 22°27.50’ 和 E 114°35.00’。赛船到达终点线时如没发现终点船,该船应在第一合理时间向竞委会报告其冲线时间以及其与附近船只间的位置关系。
12.4 航线2的终点线位于N 22°21.88’ 和 E 114°30.13’。赛船到达终点线时如没发现终点船,该船应在第一合理时间向竞委会报告其冲线时间以及其与附近船只间的位置关系。
13.缩短航线和时间限制
13.1 航线1,2和3任何级别/组别或全部级别/组别的航线1, 2和3都可依据下述航行细则第13.6项被缩短。此航线的完成时间限制为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16:00时。未能在此时间内完成比赛的船只将被记录为“未能完成比赛 <DNF>”。这更改RRS 35。
13.2 航线3S,3N,4S,4N,5N,5S和6N各组/级别环岛赛的时间限制为4小时或该组别第2条船完成航线并通过终点后90分钟,以较长的为准。此更改了RRS 35。
13.3 顺/逆风航线,梯形和几何航线(5-16),(O1-O3),(I1-I3)各组/级别顺/逆风、梯形和几何航线的的时间限制为2小时或该组别第2条船完成航线并通过终点后60分钟,以长的为准。此更改了RRS 35。
13.4 竟委会可能会给予一个组别中最后几艘未完成比赛船只一个完成分数奖励(FPA),这个分数等于或高于该组别最后一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船只的分数。当完成奖励后,“FPA”这个缩写会出现在成绩表中。此更改了规则28.1, 35, A4.2和A5。
如果接下来还有比赛,受到完成分数奖励的船只需立刻返回起航区域;如果为当日最后一场比赛,船只需立刻回港。
13.5 当一个组别中20%或更少的船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竟委会可能会根据13.4以及个船只到达上一个浮标或门标的时间和顺序给予部分或全部船只完成分数奖励。受到完成分数奖励的船只的成绩不会好于完成比赛的船只。
13.6 航线可能会在任何环绕浮标或经过浮标出缩短,竟委会船只会使用动力保持他的位置。如果航线在岛屿处缩短,终点线将是本细则13.7中所描述的竟委会船只与岛屿最近的点或附近最明显的浮标(如有)间的连线。
此更改了RRS 32.2。
13.7 由于部分岛屿边上有浅滩,缩短航行后的终点线将布设于离岸更远的深水区。缩短航线后的终点线将是裁判船上展示的“S”旗与圆柱标间的连线。缩短信息将通过VHF72频道通知。此更改了RRS 32.2。
13.8 对于航线1, 2和3,缩短后的航线可能会在第一艘船通过终点线后公布。此更改了RRS32.2。
14.判罚
14.1 对于所有组别,规则44.3两圈解脱更改为一圈解脱。
14.2 除非本细则中有说明,国际仲裁对于违反规则可以进行任何判罚,包括不判罚。此修改了RRS 64.1。
15.抗议和要求补偿
15.1 抗议表格可以向仲裁办公室索取。任何抗议和补偿请求必须于抗议截止时间前送交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的竞赛办公室。
15.2 抗议截止时间为抗议船所在组别比赛当天最后一场比赛最后一只参赛船只通过终点线后1小时。
15.3 公告将于抗议截止时间后30分钟內张贴在公告栏以通知赛员有关抗议人、被抗议人和证人的姓名。审理将根据抗议表格递交的次序尽快举行。审理地点将由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安排。在抗议截止时间之前,若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则审理可另行排期。
15.4 竞委会和抗议委員会/国际仲裁会张贴抗议公告以通知各船队。
15.5 根据RRS 附录N 委任国际仲裁。当RRS N1.4(b)适用时,此规则内的请求时限为1小时。
15.6 重新审理的请求需要在最后一天比赛日中被递交:
(a) 在抗议时限内,如果抗议方在前一天被通知结果;
(b) 不晚于抗议方当天得知结果后的30分钟。
此更改了RRS 66。
15.7 在最后一天比赛日基于仲裁判定结果的补偿请求需在公布结果后30分钟之内被提出。此更改了RRS 62.2。
16.记分
16.1 所有组/级别将最多进行8场比赛。至少完成1场比赛才能够记入总成绩。
16.1.1 当完成少于5场比赛时, 总成绩为所有场次比赛成绩之和。
16.1.2 当完成5场或以上比赛时,总成绩为所有场次成绩之和减去最差一场的成绩。
16.2 让分级别中,参赛船只每场比赛的位置将根据其各自完成时间,利用让分系数计算出<修正完成时间>来排列:
16.2.1 IRC 级: 以参赛船只提交的有效IRC证书内印明的修订时间系数 (The Time Corrector <TCC>) 来计算最后<修正完成时间>。
修正完成时间Corrected Time =完成时间Elapsed Time x 时间系数TCC
16.2.2 HKPN 级: 以参赛船HKPN系数来计算最后<修正完成时间>
修正完成时间Corrected Time =完成时间Elapsed Time x 1000 / HKPN系数
16.3 船队完成比赛报到注册后,其TCC或HKPN将不允许再变更,除非是有让分系数抗议、系数错误更正或船只遭遇严重损伤(将明显影响其表现)而被允许使用替代设备。
16.4 要求成绩更正的船队可以在赛事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成绩查询表,在其抗议时限内交给成统。
17.安全规条
任何参赛船只决定退出某一场比赛,必须在离开比赛区域前尽快通知竞赛委员会。参赛船只可以高呼、电话〈如下〉 或以甚高频无线电(72或76频道)通知竞赛委员会。
Course Name |
Boat Name |
Telephone Number |
A |
Crewboat 1 |
HK 68814891 CN 13147571395 |
B |
China Cup 35 (Zhong Guo Bei 35 |
TBA |
18.广告
竞赛委员会有权在遵照世界帆船联合会(World Sailing)规则20.4.1.1的情况下要求参赛船只展示比赛赞助商广告。
19.无线电通讯
19.1 所有参赛船只须在计划比赛起航前30分钟直至比赛结束时段内携带甚高频收发器并按要求调至指定频道监听。
19.2 如遇紧急情况,主办机构鼓励参加者尽量使用通讯设备作沟通、回应、请求救援等。因此,参赛船只如装置/携带甚高频无线电,请于第一场比赛时间内将无线电调较并保持收听72频道。
19.3 对讲机指定频道:
香港起航(第一个比赛日)
赛场 |
时段 |
VHF 频道 |
比赛日1 (香港-深圳) |
所有时段
|
VHF 72 |
深圳赛事
赛场 |
时段 |
VHF 频道 |
A场地所有航线 |
所有时段 |
VHF 72 |
B场地所有航线 |
所有时段 |
VHF 76 |
19.4 除其他竞赛信号外,下列信息将由竞委会通过甚高频对讲机指定频道发出。此改变了RRS 29,32,33和41。
(a) 航线,包括第一浮标的方位及距离。
(b) 延迟及放弃
(c) 抢航船只及全体召回
(d) 改变航线,浮标和识别标志
(e) 缩短航线
(f) 时间限制
(g) 安全
19.5 未能听到竞赛委员会无线电通讯的参赛者不得以此抗议要求作出补偿。
19.6 除RRS 29.1的要求外,裁判长如发现有船只有抢航的可能性,将依照19.4通过起航频道进行播报。此改变了规则29.1。
19.7 任何由竞委会发出的信息包括,呼叫,叫错船只或帆号,颜色,组别,标志或者是形状都不能作为后续补偿审理的证据。此改变了规则62.1(a)。
19.8 如遇紧急情况,主办方鼓励参加者使用通讯设备进行沟通、回应、请求救援等。因此,参赛船只如装备/携带甚高频无线电,请于第一天比赛时间内将无线电调至72频道并保持监听。
19.9 参赛船只如携带无线电话,在紧急情况时可致电 8613147571395联络裁判船。
19.10 参赛船只在没有违反RRS 41(外界协助)的情況下,可要求及接收竞赛委员会重复广播信息,或询问是否曾作信息广播。
20.颁奖
20.1 2017中国杯奖项将授予每个级别(和/或一个级别内的任何组别)总成绩的前三名。
20.2 博纳多杯将授予IRC每个组别中总成绩最佳的博纳多船只。
20.3 冲线奖将授予第一场比赛第一条通过终点线的船只。
20.4 单日奖项将颁发给各组别每天比赛的第一名船队。而中国杯其他重要奖项将于星期日晚的颁奖晚宴颁发。
20.5 竞赛委员会或会颁发其它奖项。
21.免责声明
21.1 帆船比赛可以是危险的。所有2017中国杯帆船赛参赛船東和必须对自身安全负责(参见RRS 4 –比赛决定)。以及离岸赛特别规定第1.02条(第一点)提到“船只和船上人员的安全是船只负责人的独立且不可推卸的责任”。
21.2 对于比赛前后及期间的任何物资的损失或人身伤害或死亡,赞助商、组委会、香港遊艇会、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万科浪骑游艇之官员和工作人员将不负任何责任。
21.3 参赛船队的船长须取得船只合法使用的资格。船长须向赛事组委会提供船只使用资格授权的法律文件方可获得参赛资格。相关法律文件模板由赛事组委会提供。如有需要请联系李文莉 86 13265513488。
22.保险
22.1 每条参赛船只需购买最少500万港币的第三责任险。
22.2 每名参赛船员与乘客需购买不低于50万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含医疗),保证赛事期间及赛事区域有效。
22.3 参赛船队需将船只和人员保险证明复印件提交给竞赛委员会。、
附录 A - 2017中国杯帆船赛航线表及附注
拉力赛航线
附注:
1.除标记为“/Pass”外,所有标记都是绕行标记。
2.终点线大概座标为N 22°27.50’ , E 114°35.00’。通过终点线的船队应直接前往位于大亚湾的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
3.如有需要缩短航线,裁判船会在任何一个级别/组别领先的船只驶近之前在任一环绕标处缩短。
航线1 |
(距离:约18海里) |
起航线 |
根据天气情况而定 香港“青洲”及“癞痢仔”附近海域 |
火石洲 | 左舷/通过 |
七星排 门标 | N 22°17.96’ , E 114°25.49’ |
终点线 |
N 22°27.50’ , E 114°35.00’(沱泞列岛) |
航线2 | (距离:约12海里) |
起航线 |
根据天气情况而定 香港“青洲”及“癞痢仔”附近海域 |
火石洲 | 左舷/通过 |
七星排 门标 | N 22°17.96’ , E 114°25.49’ |
终点线 |
N 22°21.88’ , E 114°30.130’(大鹏湾边界) |
航线3 | (距离:约10海里) |
起航线 |
根据天气情况而定 香港“青洲”及“癞痢仔”附近海域 |
火石洲 | 左舷/通过 |
终点线 | N 22°24.00’ , E 114°24.00’(大浪湾) |
环岛赛航线浮标
备注:
1.环岛航线,航线标记将用游艇会充气浮标,岛屿和政府航海浮标的组合。注释如下:
上风门标 从标记1和标记1(S)之间通过。
标记B 黑方标大概座标N22°36.65’ , E 114° 38.85’。
2.BY Q北航行标的位置在圆洲岛以北大概座标N 22°38.42 , E 114°37.72。
大辣甲岛北边的政府标位置大概座标 N 22°36.61 , E 114°38.70。
3.除起/终起终点线外侧标(和内侧标)以外,其他标都为绕行浮标,除非有标注为“通过”。
深圳比赛起航区域
在大亚湾水域两个指定起航区域(具体位置根据风向条件而定)
北部环岛航线N3 | (距离:约15海里) |
起航线 | 起航区B |
上风门标 | 从标1和标1(S)之间通过 |
大双洲 | 左舷/通过 |
大辣甲岛 | 左舷 |
浮标B | 左舷 |
政府航标(见备注2) | 左舷/通过 |
终点-方位大致为距离浮标B的240度 |
|
北部环岛航线N4 | (距离:约22海里) |
起航线 | 起航区B |
上风标/门标 | 从标1和标1(S)之间通过 |
小辣甲岛 | 右舷/通过 |
中央列岛 | 右舷/通过 |
圆洲岛 | 右舷/通过 |
BY Q航行标 | 右舷/通过 |
小赤州 | 右舷/通过右舷/通过 |
赤州 | 左舷/通过 |
浮标 B | 左舷/通过 |
政府航标(见备注2) | 左舷/通过 |
大双洲 | 左舷/通过 |
大辣甲岛 | 左舷/通过 |
横州 | 左舷/通过 |
浮标B | 左舷 |
政府航海浮标(见备注2) | 左舷/通过 |
终点-方位大致为距离浮标B的240度 |
|
逆风/顺风、梯形或几何航线
环岛航线S3 | (距离:约15海里) |
起航线 | 起航区A |
上风标/门标 | 从标1和标1(S)之间通过 |
大双洲 | 左舷/通过 |
大辣甲岛 | 左舷 |
浮标 B | 左舷 |
政府航标(见备注2 | 左舷/通过 |
终点-方位大致为距离浮标B的240度 |
|
环岛航线S4 | (距离:约22海里) |
起航线 | 起航区A |
上风标/门标 | 从标1和标1(S)之间通过 |
小辣甲岛 | 右舷/通过 |
中央列岛 | 右舷/通过 |
圆洲岛 | 右舷/通过 |
BY Q航行标 | 右舷/通过 |
小赤州 | 右舷/通过 |
赤州 | 右舷/通过 |
浮标 B | 左舷/通过 |
政府航标(见备注2) | 左舷/通过 |
大双洲 | 左舷/通过 |
大辣甲岛 | 左舷/通过 |
横州 | 左舷/通过 |
浮标B | 左舷 |
政府航标(见备注2) | 左舷/通过 |
终点-方位大致为距离浮标B的240度 |
|
环岛航线S5 | (距离:约19海里) |
起航线 | A场地 |
上风门标 | 从1标和1S标之间通过 |
小辣甲岛 | 右舷 |
大双洲 | 左舷/通过 |
大辣甲岛 | 左舷 |
浮标B | 左舷 |
政府航标(见备注2) | 左舷/通过 |
终点-方位大致为距离浮标B的240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