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单说明:
由于各个地方的机构设置不一,业务管理归口也不一样。为了尽量准确,我们调查一些政府机构和企业单位。差别比较大的方面主要有:海事局(交通部属)、船检局(交通部属,有些地方将此业务合并在海事局)、航道局(省属管理)、港务管理局(省属或市属)。这四个局归口管理不一样,有些地方有,有些地方没有,有些地方则不全(也有的地方港务管理局属于地方管理)。没有设置机构和机构设置不全的地方,业务有的是合并管理,有的是归口上级相应部门管理。
二、游艇码头建设程序:
项目建议书(明确投资目的、规模等),县(市)发改局批复;
选址报告(水文、气象、地震等资料),县(市)发改局批复;
用海申请(年限、周界、面积、费用),县(市)海洋渔业局批复;
委托做《项目用海评估报告》,上报县(市)海洋渔业局,海洋渔业局将邀请相关专家(海事、航道、交通、港务等)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出具《项目用海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委托做《项目环境评估报告》,上报县(市)海洋渔业局,海洋渔业局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出具《项目环境评估报告评审意见》。通常,用海评估和环境评估是同时完成的。
委托做初步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有相关资质的设计研究院完成);连同《项目用海评估报告》及《项目用海评估报告评审意见》、《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及《项目环境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上报县(市)发改局。评审合格,发改局将签发立项批复。
陆上建筑物(会所、干仓、维修车间等):
委托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规划局进行评审,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
委托扩初设计,规划局进行评审,核发《临时规划许可证》;
委托施工图设计,城建局进行审核,核发《开工许可证》。
工程完工后,建设局将会同县(市)规划局、消防大队、公共事业局(或相关局)、环保局、气象局等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水工建筑(防波堤、护岸堤、码头、航道等):
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专业设计院),报海事局,海事局将会同港务管理局、航道局、海洋局等进行审批,核发《水工建筑施工许可证》。
工程完工后,海事局将会同港务管理局、航道局、海洋局等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三、游艇管理:
购买与验收:国产游艇可直接购买,无须任何手续。进口游艇须委托进口代理商办理相关进出口手续,包括:通关、交税和进口检验。
船籍注册:市海事局。首先申请船舶名称。然后凭《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机电部门进口批文及海关完税单(适用于购入外国籍船舶)》、船舶技术资料、船舶照片等资料办理。
进出港管理:由游艇俱乐部统一向海事局办理。
外籍游艇的进出港管理:游艇俱乐部统一向海事局(海上交通与安全)、海关(货物、人员)、边检(人员)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
游艇驾驶证:海事局办理。
帆船的船籍登记:不归海事局管(海事局只管有动力的船舶),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中心办理。
帆船的进出港:小型帆船的进出港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只要在指定水域内活动,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带动力的大型帆船的进出港,按照游艇办理。
外籍帆船的进出港:一般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中心按运动员访问办理,海关、边检和检疫部门协同办理相关手续。
